Wenson的隨筆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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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 sprach es wieder ohne Stimme zu mir: "Was weißt du davon!
Der Tau fällt auf das Gras, wenn die Nacht am verschwiegensten ist."

2013年7月8日 星期一

乖,孩子,撒泡尿給阿財瞧瞧



圖片出處:Isaac Casaubon

這幾天看到不少人在討論新竹市想要全面推廣中學生尿液篩檢一事,也就是「新竹市國高中學生全面藥物濫用篩檢試辦計畫」,
其實這件事情早在四月公告之初就已經引起話題了,不過最近連署反對的活動有重新有了不小的動力,這讓我覺得有點好奇。
看到網友討論的內容,有些人直接把這件事跟前幾週很熱門的酒駕新制串在一起,想想的確兩者是有些相似之處。
取締酒駕和篩檢尿液一樣,都是主動搜尋犯罪對象,更重要的是,兩者都讓人覺得有採取「有罪推定」的疑慮,
換句話說,不是看到誰有犯罪事證再進行搜查,而是反過來假定人人都是罪犯,經由搜查事證來證明你無罪。
這種作法在法理上是很有疑義的,然而有趣的是,高標準取締酒駕,包括實施「預防性羈押」等霹靂手段,
在一般民眾之間獲得的是超高的支持度,但是問問學法律的人,包括律師、法律系學生、教授等等,支持的比例就急遽下降,
甚至可能支持度不過半(個人經驗,缺乏大規模統計樣本),情況居然跟死刑有點類似,懂越多的顧慮也越多,反對聲浪越大。

姑且不論以上的現象,值得注意的另一面是,當取締酒駕變成了尿液篩檢,支持的輿論比例馬上就減少了許多。
其實這心理並不難揣度,大家覺得酒駕開車的人就像是「帶著殺人凶器上街」、「不顧他人死活」,根本就是準現行犯,
但是學生吸毒是他家的事情,起碼對社會應該不太會有直接而立即的危害,這時候談侵害人權就比較容易讓大眾有感了。
當然,支持的聲音也有,而且也不算少數,甚至也不見得是「家長」才會支持,上PTT看看,一堆鄉民都說該推動
難怪就算沒有像取締酒駕那樣,各地行政首長爭相加碼,新竹市政府依舊無視於反對聲浪,畢竟還是有一股聲音挺著他們。

仔細看看目前新竹市府的計畫方案,我並不覺得絕對不可行,而有些網友的疑慮也可以透過技術與制度上的設計來排除。
例如統計陷阱與偽陽性反應的顧慮,其實可以透過二次檢測來防範,也就是說,在第一次毒物篩檢(Drug Screen)之後,
對於呈現陽性反應的學生再採取一次樣本,進行更精密(當然也就更昂貴)的毒物檢測(Drug Test)。
由於毒物檢測的精密程度和可追溯的時間都比毒物篩檢要強上許多,再加上是反覆檢驗的結果,理論上幾乎可以排除誤判。
當然,這種作法的前提是要能夠確實保密,尤其在第一次篩檢結果出來之後,一定不能把「嫌疑人」當成「吸毒犯」才行。
縱使市政府說會成立春暉小組輔導個案,不必送警方,但是說來容易做來麻煩,光是校園裡的異樣眼光就可以置人於死了。

這樣看起來,我好像是支持這個尿液篩檢政策的。其實不然,一來我對於侵害人權這點也覺得有顧慮,
二來經我再仔細一點想過之後,也還有其他技術上的質疑。不過我也有其他質疑反對者的地方。
例如一個常見的說法是「要遏止校園吸毒歪風,與其篩檢學生,不如從源頭著手,改變會使學生吸毒的社會結構」等等,
這種說法當然正確,可是我總覺得太過好聽,太像打高空的政治正確。這世界有幾個國家辦到過「改變吸毒的社會結構」?
吸毒,尤其是中學生吸毒,往往是一連串社會現象的綜合結果,不論是家庭關係的疏離、永無止盡的升學壓力,
還是毒品流通與製作的快速發展、黑幫勢力進入校園等等,每一個都是龐雜難解甚至可能無解的社會大問題,
如果能夠輕鬆解決早就解決了,光是講大道理真的有幫助嗎?我家教的時候也教過些會拉K的學生,聽他們說過不少事,
我同意光是叫爸媽好好管一管是沒用的,甚至往往會有反效果,至於向來功能低落的學校輔導制度就更難濟事了。
我在以前的文章裡說過,我覺得要矯正吸毒,制度是派不上什麼用場的,只有個別的人的付出才有真正的影響力,
所以,到底要不要趁早「揪出」吸毒者,問題恐怕更在於工作的後段,也就是「揪出來以後」,你真的有辦法幫他嗎?

也許有人會說,一定有些吸毒的中學生是受到同儕鼓動或基於好奇心去嘗試的,所以篩檢也有可能及早幫助到他們啊!
在此且回到我對尿液篩檢制度在技術上的質疑,首先我想問的是,這個措施想要抓的是哪一種人?
是吸安非他命、海洛因成癮,已經有嚴重戒斷症狀的學生嗎?當然不是,因為這種人根本不需要驗尿就看得出異狀了。
官員們也知道這一點,所以目前看到的報導都說這個政策的主要目標是篩檢學生是否使用了K他命或搖頭丸這類毒品。
這些毒品的成癮性較低,用量不大的話根本從外表上看不出來有什麼差別,當初要不是學生自己告訴我他們有拉K我也看不出來。
然而這還是有走鋼索的風險,稍一不慎還是可能漸漸成癮,或「升級」去使用更強力的毒品,所以大家應該都支持要及早發現。
只是這樣問題就來了,請問我們什麼時候要進行篩檢呢?絕對不可能是提早好幾天就事先公告篩檢時間,
因為尿液的毒物篩檢一般只對72小時內使用過毒品的人有效,事先公告等於在告訴大家暫時先別用(這些人並沒有成癮),
所以頂多只能提早兩天公布,這樣才比較能確保尿液篩檢的效果。接著又有下一個問題來了,請問我們要怎麼進行篩檢?
是跟對付嫌犯一樣,要學生「現場」在檢測人員面前尿尿嗎?想也知道不可能,那一定會被幹譙到爆,
所以大概只能夠跟小學生檢查寄生蟲一樣,自己去「取樣」,然而如果我是拉K的學生,這問題就好辦了,
我可以先準備好「存貨」啊!甚至我可以去取別人的尿液(手段多得不得了,講難聽點去公廁小便池撈一點都可以),
這樣的檢測請問有什麼效果?吸毒的學生並不是笨蛋,怎麼可能連用一點小伎倆都不懂,這麼容易讓你抓到。

好了,也許支持者會說,那就來個突襲檢測吧!就像以前我們那年代檢查書包一樣,教官們每次都採取無預警的行動。
看看新聞,反正都已經「知會」過家長了嘛!當然,這種作法就跟安全檢查一樣,都有違法甚至違憲的問題。
但是就假裝這些問題通通不存在好了,你以為突襲檢查就可以輕易抓到吸毒者嗎?別傻了,這可是網路時代,
雖然台灣這方面的資訊現在還不多,但是保證很快學生就會師法「技術成熟」的外國,然後彼此分享資訊。
請隨便輸入「beat/pass urine drug test/screen」去google一下,你會看到滿滿的各種門道,討論之熱烈令人咋舌,
包括什麼稀釋尿液、快速排毒、服用其他藥品等等。麻煩的是,根據我看到的醫藥單位說法,這些還真是有效的,
因為尿液篩檢其實是相當不精確的檢驗方式,比較可靠的其實是毛髮和血液的檢查,或是進行較昂貴的尿液檢測,
問題是這些的有形與無形成本都很高,今天你要對一兩個人採取這種方式還好,卻很難全面實施,光是費用和時間就嚇死人。
所以話說回頭,我們為什麼要花錢、花時間、花人力,去做一個侵害人權、破壞互信、於法有虧卻不會有效的事情呢?

「無毒校園」是一個夢想,更是一個口號。就像反霸凌一樣,永遠只是說說而已,很多政策往往還把事情變得更糟。
我並不認為新竹市政府有這樣的想法完全不可取,最起碼政治人物勇於任事也算好事,只是會不會過於天真了些呢?
每一個政策都有利害得要計較,我不知道我是否有沒看到的「好處」,但目前我只看到問題而幾乎看不到解方。
當然也許新竹市政府還有其他的「後招」,還有絕佳的細部規劃(或是大家最愛講的神祕字眼:「配套措施」),
那就應該把這個計畫的實施細則堂堂正正端出來讓大家看,這才是減少爭議的最好辦法,因為爭議絕對是不可免的,
話都不講清楚就要人家脫褲子,還要家長同意讓孩子脫褲子,讓學生彼此監視誰不敢脫褲子,這叫什麼教育?

9 則留言:

  1. ---「要遏止校園吸毒歪風,與其篩檢學生,不如從源頭著手,改變會使學生吸毒的社會結構」等等,這種說法當然正確,可是我總覺得太過好聽,太像打高空的政治正確。這世界有幾個國家辦到過「改變吸毒的社會結構」?---

    雖然沒有國家能真正杜絕毒品(也許北韓可以),但許多國家都是在設法改善根本社會結構。要跟國外比的話,那又有哪些國家實施全面尿液篩檢?用「目前沒有國家能完美改變社會結構」當作理由去質疑那個說法也太極端了點。而且那句話只是在比較「篩檢學生」和「改變社會結構」,並說前者不如後者,這跟「打高空」有什麼關係呢?前者困難重重又無用還有人權疑慮,比真正的打高空還不如啊。

    新竹市政府想必沒有什麼後招啦,看那價值十五億,專為新竹蚊子精心打造的避暑勝地世博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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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同意「篩檢學生」對毒品防治的效果還不如「改變社會結構」,但這並不代表後者沒有大問題,而這問題就在打高空。其實原本我考慮過另外寫篇文章的,台灣這些年出現太多這種「標準答案」了,講到A現象時,有人就會舉出應該從更根本的B現象著手,然而B現象雖然聽起來很重要,卻可能根本是無解的。這種思維方式常常出現在跟社會運動有關的問題上,我認為有些合理有些不合理,而其中有些微妙的尺度與規則問題,有機會我會再細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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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YA!期待新文章!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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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希望可以談到教改的「家長觀念要改」、「升學主義掛帥」這個標準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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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嗯? 感覺上就是體檢單上多一欄這樣...
    後續觀察與處理比較消耗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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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有個有點相關又不太相關的問題:
    我有時候會思考:自己是否對「吸毒」有成見?
    眾所皆知吸毒不好,吸毒的各種弊害時常出現在許多宣導內容中,但這類宣導是否有誇大吸毒的害處?
    我對於毒品的知識甚少,無法清楚判斷,但我想吸毒也是有程度差別的,或許確有不少害處不大的毒品?
    若是程度輕微,不至於對周遭的人造成影響(甚至根本看不出),也不致成癮,這樣程度有必要限制嗎?
    對我來說只要不至於妨礙到他人,我甚至連「可能會成癮」都不認為是限制的好理由,
    畢竟可能成癮的事情太多了,例如喝咖啡、玩手機、打飛機。
    同樣易成癮、對健康有害、容易侵害他人的吸菸行為卻不至於被法律完全禁止。(尼古丁也是毒品吧……)
    同樣的法源是否也能套用到程度輕微的毒品呢?
    回到成見的問題,歧視很可能源於成見,社會對吸毒者的成見是否會造成歧視容易發生呢?
    雖然對於大多數毒品我是一點也不會想要嘗試(菸也),但若有「聰明藥」的話說不定還真會吸引到不少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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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印象中某篇科學人說吸菸的害處比大麻還嚴重欸
      而且有些現在有些通不過美國FDA標準,禁止上市的東西,其實比很多天然古老食品還要無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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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香港也曾經想幹這種事,結果還是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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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美國有部份公立學校有做這種全面尿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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