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nson的隨筆網站

Wenson的隨筆網站

Da sprach es wieder ohne Stimme zu mir: "Was weißt du davon!
Der Tau fällt auf das Gras, wenn die Nacht am verschwiegensten ist."

2013年7月4日 星期四

芒果挫冰兩份來



陪同女友前往Ice Monster,她期待吃那兒的冰好久了。永康街時代我們吃過幾次,換址後一直沒去光顧。
幾乎每次經過總是看見門庭若市,隊伍排得老長,那一天特意選了人潮少一點的時候前往,仍然幾近客滿。

服務生送上菜單,打開一看,主要的刨冰冰品都在180~220元之間,真是不便宜,還註明每人低消120元。
我心裡暗叫一聲「厲害」,主力商品都不到240塊錢,這種定價方式擺明了要大家不准兩人共食一份。
眼睛四處轉了轉,的確,似乎每桌都是一個人一大碗冰,以往在永康街那種數人分食一碗的情況已經不復再見。
看看時間快要六點,正是晚餐前的時刻,這冰品的份量著實不少,吃完大概也把胃袋塞滿,晚餐只怕吃不下了。
或許是因為這樣,其他桌起身離去的客人大部分都沒有吃完,有不少剩了一半左右,或是已經化為一碗冰果汁,
真的吃完的反而是少數,服務生看了也不以為意,熟練地收拾桌面,把那許多黃得發亮的芒果,扔到同一個碗裡。

我一邊看得心疼,腦子裡邊想起的是以前大學時代的畫面,扔得滿地滿桌的炸雞。

大學頭兩年我住在宿舍,一位室友在速食店找到打工工作,做的是打烊班。
等到他頭一天上工,凌晨時分回來,手上拎著一個黑色的大塑膠袋,看起來像是裝垃圾的,
沒想到他一打開袋子,頓時滿室酥香,竟是滿滿一袋炸雞、漢堡、奶油玉米等等,
說是賣剩的,丟掉也是可惜,所以就帶了回來給大家吃。我們一群男人圍上前去,享受這突然送上門的大餐,
那炸雞雖然已經放了約莫兩個小時,但是入口仍然讓人滿足。袋子裡的東西不少,大夥兒花了好一番功夫才吃完。
室友這時候才說:「其實這些都應該要銷燬的,公司規定不准帶走,可是大家都覺得浪費,所以多少都會偷偷帶一些。」
聽到那些炸雞居然只是要扔掉的冰山一角,不禁讓我們嗟嘆,尤其從小就習慣「收拾菜尾」的我,更是直呼罪過。

此後,我們幾乎天天都有吃不完的炸雞漢堡,頭幾天吃著挺開心的,一個禮拜後便受不了了。
有些人乾脆連碰都不碰了,但那打工的室友還是一直帶炸雞回來,說是不忍心看著浪費。
吃得膩了,也吃得慣了,我們索性就亂吃,有時只咬個一口,把精華的部位啃掉就算了,其餘的部位還是扔掉。
因為是室友偷帶出來的,也不好外流給其他寢室的人吃,於是我們的書桌上、垃圾桶裡永遠都有炸雞。
多年後,我讀到哈金的小說〈牛仔炸雞進城來〉,看到裡頭有炸雞店經理把賣剩的炸雞拿去燒掉的情節,
書裡頭發現這件事的其他員工非常氣憤,我想現在很多人應該會覺得「這有什麼好生氣的」,
尤其是在這黑心食品當道的年代,搞不好大家還覺得這樣可以杜絕隔夜炸雞,還算是一種良心企業。
但不知道是因為當年的「深夜炸雞」經驗,或是單純因為我這人討厭浪費食物,我特別感受到那浪費帶來的不舒服。

為什麼炸雞要扔掉?光明正大給員工拿走不是挺好?如果你去問這些老闆,他們會告訴你「這反而會產生更大的浪費」,
強制把過剩的食物銷燬,長久下來便能更精準地控制產量,剩下的產品就會越來越少,這樣算起來才是真正的物盡其用。
一旦開放了其他用途,不論是給員工,甚至是給遊民,有了後門與後路,浪費看起來不像浪費了,反而容易肆無忌憚。
我聽過哈金的專訪,他當年在美國聽過這個說法,但是卻不相信,所以一直記在心裡,最後再把故事寫出來,交給讀者。
我也不太相信這樣真的比較節省,頂多可以說對該商家這是最大的效益,賣不完的就燒了,省時省事又可以避免漏洞,
但是要講這對整個社會是最有效益的資源運用方式,那真的不太像,而且我也懷疑這模型有沒有經濟學家可以算得明白。

通常經濟上支持右派的人大多是效益主義者,他們喜歡把供需關係放大、放長來看,於是可以不死盯著現下的得失。
我自己算是這樣的人,我偏好自由競爭與開放原則,總擔心自己追求的是便宜、快速、好聽的齊頭式分配正義。
然而我也常感到效益主義的困難,就算一切都可以用效益來談,也不知道該把時間、空間拉開到怎麼樣的地步來看,
就像扔炸雞一樣,到底哪一種方式才是真正的「有效益」?你畫出不同的界線就可能有不一樣的答案,而且標準可能不一致。
就算有人信誓旦旦地拿著數學化的算式與圖表告訴你:「看看,這樣直接扔掉,長期來看真的反而會減少丟棄數量。」
我相信一定還是會引起許多人的懷疑,因為實在是太違反直覺了,畢竟扔掉就是發生在當下,就是眼前明明白白的浪費。
對於左派的人來說,這事就幾乎從來不難判斷,一切清楚而明瞭,就是資本主義鼓動的浪費,簡單一句,就是不該發生的現象。
我想起以前看過共產黨批評美國式資本主義時最愛舉的例子之一,碰上經濟大蕭條時,商人寧可把牛奶倒進河裡,
也不願低價販售,因為這是經過計算後最有利可圖的方式。現在,我居然在一間冰品店裡,看著一樣的情況。

我知道Ice Monster剛開幕時是沒有低消的,後來補上低消限制,顯然是覺得這樣的利潤比較高。
我心裡替他們想了幾種策略,試圖尋找是否有更不浪費而起碼一樣有利可圖的方式,卻想不出來。
如果把價格壓低、冰品份量變小好嗎?不太對,因為食材只是冰品成本的其中一部分,冰品作小了只省到食材,
店租、人事、水電的費用幾乎省不了,因此寧可把冰作得大、價格以等比提高,這樣利潤才會豐厚。
然而一碗冰動輒兩百元難道不會引發客人的怨言嗎?看看門口排隊的人龍,就知道這樣的疑慮是多餘的,
有時候甚至深夜十一點多這裡都依然大排長龍,就知道為什麼店家不怕低消會趕跑客人了,這也是「品牌」的效益。
當我和女友吃著冰,耳朵旁聽到的除了中文,還有英文和日文,顯然有不少是觀光客、ABC等等,這價格也嚇不跑他們。
於是我放棄了,這的確是最賺錢的作法,雖然每天扔掉那麼多芒果,就像當年把牛奶倒進河裡,卻依然最明智、最有效益。

我唯一能做的,就是乖乖把眼前的冰一杓杓挖起來吃完,一肚子的冰化成了水,
又像吃飽了,又覺得空甸甸的,這效益有點空虛。我還是懷念以前幾個人分食一碗,吃起來更有滋味。

8 則留言:

  1. 其實還有一個很重要的理由,要是員工拿去給其他人吃了過了保存期限的東西

    人家吃壞肚子或發生食安事件,倒楣的絕對是廠商。

    所以為了避免諸多麻煩,銷毀會是最好的選擇。

    補充一個概念,市場並不是只存在金錢交易當中,只要有稀缺跟交易成本(不一定需要金錢)市場就必然存在。

    在市場經濟下我們是用金錢競爭,在非市場經濟中我們是用其他的東西競爭。(ex你家認識幾個黨委書記、出身如何)

    回覆刪除
  2. 為什麼又換回不對齊分行了?

    回覆刪除
  3. 這就是那個老闆上電視口口聲聲說的國際水準(國際水準級的浪費)

    回覆刪除
  4. 我就是這樣 慢慢被餵胖的 剩的揀一揀!後來 我都不願扮演這樣角色~ 老媽寧可少煮一點!個人現在也不喜吃到飽餐廳 浪費又不好吃!

    回覆刪除
  5. 和你同樣感受,那家冰店不管是份量還是價格都很嚇人,去嚐過一次就不打算再去第二次了,這種眼睜睜的浪費讓我良心不安,想硬著吃也吃不完一大碗,那當下有種活受罪的感覺,在價格、份量、身體的承受度等條件下,讓吃冰變成一件很痛苦的事情...

    回覆刪除
  6. 我也不喜歡眼睜睜的看著食物被丟進垃圾桶,所以如果真吃不完,我想我會花240元點一盤跟朋友分食或是直接叫店家把冰做小盤點吧,浪費食物比浪費錢罪惡多了。

    回覆刪除
  7. 學校的營養午餐更是浪費! 已經便宜到像是做慈善了,每天都還有大鍋大鍋的飯菜,照樣大桶大桶的倒掉,嫌難吃的乾脆不吃,覺得可惜的也只能眼睜睜的看到它被浪費...

    回覆刪除
  8. 上次跟朋友去吃她硬要一人一份,我不想浪費食物就硬著頭皮吃光...其實有沒有特別好吃,後來他們東區的店也收了呢

    回覆刪除

1.請不要對我用敬語,例如「您」、「Sie」等等。
2.我尊重任何言論,但請諸位至少留個代稱,否則回覆時很不方便。
3.有時候留言會被系統誤判為垃圾廣告而封鎖,我會定期去檢查。